除了熟悉环境之外,熟悉敌人也非常重要,虽然在这种地方,就是路边毫不相干的狗都有可能对他们开枪。
但林歌的宗旨是就算是狗也得知道是公的母的,品种是什么。
毕竟他们才刚落地,连他妈人在哪里都还要研究一会儿,肯定还没有惹过别人,看他们不爽也要理由啊。
其他人听到林歌的话,纷纷表达出了自己的看法。
亨德森是最不过脑子的,一秒钟都没想就说道:“反政府武装力量,政府武装力量,极端组织,当地大家族军阀都有可能啊!”
林歌无语地说了一句。
“让你推测,不是让你瞎猜!”
米尔斯说道:“开的皮卡车,我会排除掉家族军阀势力,他们一般不会开这种看起来跟土匪没什么区别的车子。”
波尔克则是很直白地说道。
“我没有在这里服役过,我不知道。”
布朗倒是认真分析着说道。
“肯定是极端组织或者反政府武装吧?只有这两种组织会无缘无故搞偷袭,没有什么理由,可能就是单纯看你不爽罢了。”
“他们看到埃文斯他们的车离开了,认为我们是软柿子呗,认为我们人少,肯定不堪一击,就打打看呗,把我们杀了看看有什么好东西没有。”
林歌“啧”了一声,布朗的话有道理,但不多。
乍一听分析的像是这么回事,实际上没有多少有用的信息。
这种细腻的工作还得看爱丽丝,她轻声说道。
“我认为是民兵组织,也可能是极端分子,或者反政府武装,随便,叫他们什么都行,反正这里的组织一天一个称呼,今天是极端组织,明天可能就是正义的革命军了。”
“除了那种规模很大的极端组织,其他的我都叫他们民兵,他们跟我们应该是没有仇,不过他们应该是知道了我们这有一批军火。”
“金刚说的话有一定道理,袭击我们就是因为埃文斯他们刚走,然后我们立足未稳,想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然后吞下里面这批军火。”
爱丽丝很少说这种长难句,一般说了就有道理。
林歌听完思索了几秒钟,下意识地点头说道。
“和我想的差不多,所以战斗力也上不了什么台面,没有战术,没有计划,横冲直撞。”
这就是最真实的战场表现,虽然他们人多,但在林歌他们的枪法火力压制下,就显得不堪一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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