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路狂奔到安全的地方才停下,喘着粗气。
米尔斯忽然抓住林歌的衣领,愤怒地说道:“法克,你在搞什么鬼?演我是吧?那三个黑鬼,这么远你都能镖中他们的脑袋!五米的飞镖靶你打不中?”
林歌推开他,也是没好气地说道:“滚蛋,老子冒着被砍死的风险演你?我有病啊,再说了,赢了我还有钱赚呢!”
米尔斯擦了擦汗,闻言也觉得有道理:“也是……你这家伙真是奇葩,我都以为是白赚的钱了。”
“可能是太紧张了吧。”林歌也擦了擦汗,把发挥失常归结于心态。
米尔斯觉得有道理,也没有过多纠结这事,反正没出事,他问道。
“我们换个地方再继续喝?我都还没有喝够呢!”
但林歌已经困了,连续几个月高强度工作没有休息,今天算是难得能够早睡一次,明天早上起来又是打工的一天,于是他摆了摆手。
“算了,回家睡觉吧。”
米尔斯笑了一声。
“你那个也算家?”
“怎么不算呢?”
虽然是个帐篷,但林歌天天都在附近领生活用品,吃喝也不愁,除了不安全,他的帐篷睡得还挺舒服的。
就是洗漱只能跑去公共卫生间有点操蛋。
米尔斯也没有强求:“行吧,随你便,那就走吧,我们正好顺路。”
他家离林歌所在的社区不远。
两人在洛杉矶的夜色下并肩行走,路上偶尔有闪着氛围灯的警车经过,经常能看到嗨高了的瘾君子在路边跳着诡异的舞蹈。
漆黑的巷子深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有黑人在里面交易,街边的妖艳女郎不断对两人发出对战邀请。
对于这些特色风景,林歌早已经习惯了。
这时,米尔斯捅了捅林歌的胳膊,大拇指指了指旁边搔首弄姿的女郎,坏笑道:“要不要放松一下?哥请你。”
看米尔斯轻车熟路的样子,他八成是个熟客,但林歌一点兴趣都没有,直白地说道:“不要,我怕得病。”
“哈,哈!”米尔斯竟无力反驳,“好吧,你是对的。”
两人穿过街区,来到林歌的家……然后林歌脸就垮了,他的“家”被毁了。
帐篷完全塌了,里面到处都是被踩踏的痕迹,乱作一团,吃的全被拿走了,剩下一堆破烂。
米尔斯见状吹了个口哨:“上帝保佑咯,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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