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与户部联合张贴出巨幅告示,盖着鲜红的玉玺与部印,贴满了三城及周边州县:
“奉大梁皇帝诏曰:查刘、李、蔡等氏,罪证确凿,其田产、商铺、宅邸、浮财皆属赃
产,依法抄没。兹为安民惠民,特颁新政如下——”
告示前,识字者大声诵读,不识字者急切追问。
“一、田亩分配:凡原租种刘、李、蔡三家田地之佃户,依原租种份额,就地分田!田契由官府发放,永为耕作之基!然,依大梁山寨旧例暨新颁《田亩律》,分得之田禁止私相买卖,违者田产没收!田赋定为年产三成,此乃彼等豪强原应缴纳朝廷之额!”
“分田了!真的分田了!”佃户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激动得浑身发抖。
有人当场跪倒,朝着洛阳方向磕头。
“二、商铺处置:所有抄没商铺,由朝廷‘皇商司’接管,继续经营。原商铺伙计、工匠,经考绩留用,按月发放饷银。此外,商铺利润,除上缴朝廷及留存发展外,其余部分,店内所有在册人员,按职司、劳绩,均占‘份子’,年年分红!”
商铺的伙计们瞪大了眼睛,他们从没想过,自己除了工钱,还能成为“东家”的一员,还能分红利!
“三、房舍安置:抄没之宅邸、别院,由新设‘房舍司’统筹。优先分与城内无房、陋居之平民百姓。大梁官员,一律不得私占!军中,仅‘都’级(注:约百人长)以下官兵,因需可按制分配。”
刚刚成立的房舍司衙门,由“青眼虎”李云主事,门前立刻排起了长龙。
无数居无定所或蜷缩在窝棚中的贫民,眼含热泪,等待着拥有一个真正“家”的机会。
“四、浮财之用:抄没之金银现钱,专款专用。其一,于各州县广建‘洪武学堂’,凡大梁子民子弟,不论贫富贵贱,皆可免费入学,授以经史、算学、农工之艺!其二,于城乡各处设立‘惠民医馆’,百姓患病,可免费诊视,平价或无偿取药!”
学堂和医馆的规划图被张贴出来,选址多在平民聚居处。
孩子们欢呼雀跃,老人们喃喃念佛。
新政如巨石投入深潭,激起的不是涟漪,而是汹涌的浪潮。
三城百姓,乃至听闻消息的四方黎民,无不欢呼雀跃,奔走相告。
民心,在实实在在的利益与前所未有的希望面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着大梁朝廷,向着那位“洪武皇帝”凝聚。
街头巷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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