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舆论战(第1页)

没多久,

樱花国大使馆的官方账号更新了。

冷冰冰地发了一篇小作文:

“关于我樱花国清芳子殿下被华夏公民苏宁当场擒获,并强行进行‘审判’及击杀一事,我樱花国政府表示极度震惊与强烈愤慨!”

“清芳子殿下虽有个别行为失当之处,但其作为我樱花国皇室重要成员,即便涉嫌违法违规,也应移交我樱花国司法机关,依照我国法律与国际相关准则进行审判。”

“岂能由贵国一介平民擅自动用私刑处决、越俎代庖?此举将我樱花国司法主权置于何地?!”

“苏宁此举,已严重违反国际外交准则及《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关精神,是对我樱花国主权与国家尊严的粗暴践踏和公然羞辱,已对两国邦交正常化造成极其恶劣的严重影响!”

“我樱花国强烈要求华夏方外交部立即就此事作出正面回应,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归还清芳子殿下遗体,以及宫本野仁等仍存活的我樱花国相关人员,并责成苏宁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若贵方不能立刻、无条件地满足我方的正当要求,一切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及国际影响,将由贵方承担全部责任!”

..........

洋洋洒洒,长篇大论。

字里行间,都透着“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的味道。

声明的末尾........

还生怕别人觉得他们不专业似的,煞有介事地附上了一长串密密麻麻,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的外交与法律条文引用。

什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几条!

什么国际惯例第几款!

什么关于惩治危害人类罪的国际习惯法第几条!

..........

引经据典,天花乱坠,排面拉满。

最后,再熟练地套上那套万年不变的外交模板。

“严重抗议”、“严正交涉”、“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

仿佛要把华夏,以及苏宁这个被告方,永远钉在国际法庭的耻辱柱上。

措辞之严厉,语气之强硬。

不知道的,还以为下一秒他们就要强硬起来。

直接断交!直接宣战了!

然而,

这份气势汹汹的声明传回国内后。

各大平台的网友们不但没有被这通官腔唬住。

反而像是滚烫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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