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流干净的时候,人是不觉得冷的。
我躺在万兽山脉那片散发着腐烂枯叶味道的泥沼里,视线穿过交错的树冠,看着那片永远灰蒙蒙的穹顶。
很多年以后,如果有人翻开这本写满修仙界残酷生存法则的史册,我的名字,大抵连一个微小的注脚都算不上。
我叫夏柳。
夏天的夏,杨柳的柳。
一个俗气到掉渣的名字。
我总是习惯性地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的浮云。
因为只有把头仰得足够高,眼眶里的酸涩才不会落下来,砸碎我那层伪装出来的、坚不可摧的卑劣。
我的家乡在雪州边境的一个小县城。
那里没有遮天蔽日的灵禽,也没有御剑飞行的仙长。
只有三月三开得漫山遍野的青茶花。
阿爹是个老实巴交的绸缎庄掌柜。
那年仙师路过,在广场上摆台测灵根。
全城几千个孩子,只有我手里那颗灰扑扑的珠子亮了。
就那么一点点微光,点燃了整个家族的狂欢。
阿爹把家里藏了十几年的老酒挖了出来。
他粗糙的手掌摩挲着我的脸颊,笑出来的皱纹里夹杂着眼泪。
他说,柳儿啊,你要去天上做仙女了,以后看谁还敢瞧不起咱们夏家。
我穿着阿娘连夜缝制的红棉袄,带着全县人的期盼,踏上了那条通往天上的登仙梯。
我以为前方是琼楼玉宇,是长生不老。
可我未曾明了,仙门,是比凡间更冷酷的修罗场。
外门的那三年,是一场漫长且没有尽头的凌迟。
几万个像我这样怀揣梦想的底层蝼蚁,为了每个月那少得可怜的三块下品灵石,互相撕咬。
我亲眼看着同屋的女孩为了抢夺一颗劣质的聚气丹,被人生生打断了双腿,扔进后山的乱葬岗。
我也曾饿得头昏眼花,在泔水桶里和野狗抢食。
尊严?
那是世家大族才配拥有的奢侈品。
对于我们这些没有背景的下品灵根者来说,尊严只是一件累赘的华服,穿着它,会死得很惨。
于是,我学会了弯腰。
学会了在遇到内门师兄时,露出谄媚的笑脸。
学会了将自己的脊梁骨一节一节地敲碎,熬成一锅圆滑的汤,灌进自己空洞的躯壳里。
后来,我挤进了内门,遇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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