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恶魔纪实(第1页)

我叫张朝阳,出生于1947年。

我老家在常市隔壁市的一个县,底下有个叫张家村的地方。我是家里的老小,也是唯一的儿子。我娘生我那会儿已经快四十了,我是她凭着要给老张家生个儿子的信念拼命生下来的。所以从小到大,我就是家里的小霸王,我要天上的星星,一家人指定不给我月亮。

家里穷,但没穷着我。我一周就能吃一回白面馒头,父母姐姐们只能吃杂粮。我一个月能吃上一回肉,我姐姐他们只能吃咸菜疙瘩!我小时候不懂事,觉得就该这样,后来懂事了,也觉得就该这样——谁让她们是丫头,我是小子呢。

十六岁那年,我就不念书了。不是念不起,是不想念。我爹托人把我送进城,在建筑队找了个活。干了没两个月,我就瞒着家里人辞了工,主要是太累了,挣得还少。后来又换了好几个地方,我都是干几天就跑。城里好玩的地方多,录像厅,台球室,都比工地上有意思得多。

二十岁那年,我交了个女朋友。

她叫小琴,在国营饭店当服务员,长得一般,但屁股大,能生儿子的那种。我挺喜欢她,她也挺喜欢我,处了大半年,我把该占的便宜都占了,想着差不多该谈婚论嫁了。

结果她确把我蹬了。

我不理解,她磨叽了好半天才说嫌我穷,说跟着我一辈子没前途。我说你早干嘛去了?她说以前没想明白,现在想明白了。

我气不过,从小到大我都没受过这样的气,于是我跑去她家闹。她大哥虎着脸走了出来,手里还拎着把菜刀。

“我去你吗的张朝阳,你占了我妹妹便宜,老子还没找你麻烦,你还有脸上门闹!你知道你这叫什么吗?你这叫强奸,是要被拉进去枪毙的!”

我压根没反应过来,一刀就砍下来了。我的脸上从此就多了这么老长一条疤!

我满脸血的冲上去抢过那把菜刀就要干死个狗东西:“就你们还想送我吃枪子?我先送你们一家下去见阎王!”

这事儿闹得挺大的,派出所也来了,把我们俩都带走了。

审了半天,定性成互殴。她家赔了我一百块钱,这事儿就算了了。

一百块钱,换我脸上那条疤。

我拿着那一百块钱,坐在河边一下午。我想了很多事,想我爹我娘,想我三个姐姐,想小琴那个大屁股,想她大哥那把刀。

后来我想明白了。

不就是钱么。

有钱,小琴不会蹬我。有钱,她大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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