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蒸的大馒头,就是有点凉了。”
大姨边说边掰开,递给黄毛一半。
别说这馒头个头确实大,一看就是自己家蒸的。
跟外面的有明显不同,最大的差别就是瓷实,吃起来顶饱,一口满满的。
而外面买的馒头宣和,就是软,用手轻轻一捏都能捏成饼子。
有些人爱吃这种,但是这种不当饱,吃上一个跟没吃没啥区别。
因为面粉用的少,为了节约成本,做出来的馒头就不当饱。
林城大多数本地人家都喜欢自己蒸馒头,而不是买馒头,总觉得自己蒸的比买的好吃。
当然只有老一辈才会这么干,年轻人也不怎么蒸馒头了。
和面醒面都需要时间,还需要上锅蒸发,花费的时间是很多的。
上班一天就够累的了,哪里还有时间和精力去蒸馒头?
直接在外面买着吃省事多了,而且又不贵,一个馒头也就一块钱。
节约的时间成本可是高的多。
馒头是放在怀里保暖的,但是这个天气,说凉起来还是很快的。
大姨天不亮出门,一干就是到五六点钟,中午只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
回家是来不及的,又舍不得去吃快餐,只能从家里带饭,就这么对付着吃点。
日日如此,倒是也习惯了。
以前那吃不饱饭的日子都过来了,现在最起码能吃饱,大姨觉得也没什么。
大姨给他的是大的一半:“你多吃点,跑一天腿都该酸了。”
黄毛不接:“我不饿,还是你多吃点。”
两人这么推了几下,最后还是黄毛拿起大的馒头,咬了一口。
“嗯,真香!”
“那是,自己蒸的馒头,可比外面买的好吃多了。”
黄毛他低头咬了口馒头,声音闷闷的:“不过妈,这活儿真不是长久计。昨儿电动车摔沟里,差点把餐洒了。我在想,不如跟隔壁王叔学厨师——手艺在身,饿不死人。”
大姨很赞同他的看法,点了点头:“是啊,有门手艺傍身总归是好的,妈这里还有些钱......”
“不用妈,你的钱自己留着,等我跑外卖攒够了钱,再去学手艺......”
两个人就一边聊着家常,一边啃着馒头。
用来佐餐的就是炝拌的土豆丝还有一点咸菜。
看着有些寒酸,可两个人却大口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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