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彪睁着一双铜铃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准备开枪的李卫国。
“砰”的一声枪响。
与五六半子弹口径相同的7.62毫米子弹,如同离弦之箭,精准击中了低头吃食的野兔。
野兔毫无征兆地倒在了地上。
身子一动不动。
周大彪兴高采烈地拍手道:“卫国哥,这啥枪啊?打这么远呢?”
“啥枪?当然是好枪了,瞅见没有,一百多米远,一枪就给它撂倒。”
嘴上显摆着,李卫国心里倒吸了几口凉气。
乐极生悲,忘了个要命的事。
五三式步骑枪有诸多的优点,但也有不少的缺点。
缺点之一,就是这玩意儿的后坐力着实不小。
刚才那一枪打出去,后坐力震得李卫国肩膀头子隐隐作痛。
没办法。
子弹威力大,精度高,后坐力自然也不会小。
没有接触过这种枪的人,别说用它打猎。
能不伤到自己,都算是新手保护期起效果。
紧接着,李卫国和周大彪一路走一路打,连续打空了两个弹夹十发子弹。
李卫国终于找到了手感。
期间,被击毙的小动物多达六只。
四只兔子,两只山鸡。
“卫国哥,你咋不打大玩意呢,为啥专打这些小东西呢?”
周大彪挠着后脑勺。
“傻小子,这叫练手,准确地说应该是练感觉。”
李卫国没做过多解释。
枪感不光是手感,还有心里的那股特殊的感觉。
一旦找到这种感觉。
枪到了手里,就跟训练有素的猎犬一样。
指哪儿打哪儿。
绝对不会给你掉链子。
重新给步骑枪装上子弹,李卫国启动系统。
下一刻。
李卫国眼前出现了熟悉的指引箭头。
箭头指着北边的方向。
而在北边远处,闪烁着若隐若现的光晕。
踩着厚厚的枯枝和落叶,李卫国头前引路,吩咐周大彪尽可能保持安静。
银狐比任何动物都要狡猾。
跑得快,耳朵灵,稍微发现一点动静就会撩得无影无踪。
嗅觉与猎犬大差不差。
嗅到人类身上的气味,同样会提前跑路。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