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秀在军营里又待了半个月。
说是什长了,其实也就是个管十个人的小头目。
但他干得认真,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带着他那十个兵跑操、练刀、练阵型。
赵无忌的箭法确实好,五十步内指哪打哪;那两个重盾手力气大得能扛着盾牌冲锋;四个长枪手的配合也渐渐有了默契。
日子过得充实,但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直到李横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
“小子,你是不是忘了自己还有个家?”
“家?什么家?”
温秀愣了一下,
“你个混小子,你娘托人带了好几次话了,”李横瞪着他,“说你再不回去看看,她就亲自来军营揪你耳朵。”
“……哦。”
“哦什么哦?明天给我滚回去!”
温秀摸了摸后脑勺,没说话。
家?
这个词对他来说有点陌生,他没有家,早年跟着爷爷奶奶,他们没了家也就没了。
成年后,他的“家”是一间月租八百的隔断间,十平米,放下一张床和一个衣柜就转不开身。
后来生病了,连那间屋子都租不起了。
这一世的家是什么样?
他不知道。
穿越过来这些天,他一直在打仗、杀人、守城、招兵,脑子里装的都是怎么活下去。
那个“家”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概念。
但舅舅李横说了,他就得去。
第二天一早,温秀揣着这些日子攒下的军饷,去了一趟集市。
他也不知道该买什么。站在集市中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忽然有点茫然。
卖菜的大婶看他穿着牙兵的衣服,害怕又殷勤地招呼:“军爷,买点什么?”
“……面。”
“好嘞!”
大婶给他称了四十斤白面,用布袋装好。温秀扛在肩上,又往前走。
肉铺的老板正在砍骨头,看到他也堆起笑脸:“军爷,新鲜猪肉,要不要来点?”
“这是什么肉?”
“瞧军爷说的,当然是羊肉,难道还是外面的米肉不成?”
“那来五斤,再配点料!”
“好嘞!”
老板手起刀落,砍下一大块五花肉,肥瘦相间,油汪汪的。
温秀把肉挂在面袋子上,又想了想,拐进了一家布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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