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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

淋浴间里裴锦小心翼翼地用打湿的擦布给我擦拭身体和清洗伤口,他没有再问我疼不疼,而是用最快的速度来完成这项工作,以减少我疼痛的时常。

裴锦给我洗好之后仔细看我脚踝的伤口,问我:“还疼不疼?要老实说。”

我:“有点。”

裴锦:“比早上疼吗?”

那倒没有,我摇摇头。

裴锦:“那就先不吃药了,要是觉得更疼了你要告诉我,今天早上医生说得清楚了,如果严重了就要吃抗生素了,听到没有?”

我点点头。

裴锦给我洗澡的时候把上衣弄湿了,他干脆脱了背心光着膀子就下楼给我熬粥去了。

我喜欢洗完澡的感觉,清爽干净的,最近k城起风凉了,我穿了长袖长裤的睡衣,是浅灰色的,很宽松,很柔软。裴锦去给我做吃的,我自己慢慢吞吞地在浴室里收拾,然后给自己把头发吹了吹,再到我下楼的时候我已经闻到鱼片粥的香味儿了。

身材线条比模特还优美的总裁正光着身子给我熬粥,这件事想想就让人面红耳赤。

我光着脚走到裴锦身边,凑上前像小狗一样猛吸两口,真香,裴锦搂着我的腰邀功:“小狗,别把口水掉进去了。”

他这是赤裸裸地嫌弃我的口水,但我知道他就是口嫌体正直,所以我垫起脚想去亲他,我想直接把我的口水送进他嘴里,但我忘了我脚踝还带着重伤,我这一垫起脚,直接被疼倒了。

幸亏裴锦的手臂孔武有力,他捞着我,低下头与我接吻:“我们接吻哪里需要你垫脚?小狗。”

这个吻很香,是带着鱼片粥的香味儿。

裴锦弯起了嘴角,我很幸福,他也很开心。

我舔舔他的唇:“哥哥。”

裴锦:“小狗。”

裴锦做饭很有水准,照理来说这其实不对的,他是总裁,总裁一般只有胃病,不会有做饭的天赋,但裴锦恰恰就是这个例外。

他跟我说过,小时候他弟裴骋不爱吃住家阿姨做的饭,总是嚷嚷着让大哥给他做饭,其实裴锦都知道,这小家伙就是纯纯撒娇,但裴锦也吃这套,做多了,也就会了。

煲粥这件事其实不容易的,要把粥水煲的绵绸是一门手艺,讲究火候,还讲究米气,有的人煲的夹生,米归米水淌水的,有的人煲的一团浆糊似的,都不好吃,但是裴锦煲的粥不同,刚刚好,也有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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