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正往这边跑(第1页)

沈星晚的手握紧了匕首。当那支枪露出小半个枪身的时候,她动了。她猛地向前扑去,左手抓住了枪管,用力往下扯。枪管被扯得向下一沉,灌木丛里传来一声短促的闷哼,

一个全身裹满伪装的人被拖了出来,他的脸上涂着油彩,身上披着用杂草和树枝编成的伪装衣,整个人跟周围的灌木融为一色,如果不是枪管被拖出来,就算从旁边走过都不会注意到他。

他被拖出来的那一刻,嘴里蹦出两个字,“八嘎。”沈星晚没有给他时间反应,扑上去,匕首朝他的胸口刺去。他侧身躲开了,那把匕首扎进了他肩膀旁边的一堆枯叶里,扎进泥土里,发出一声闷响。

他伸手去摸腰间的匕首,但沈星晚更快,她抓住他握刀的手腕,把他的手按在地上,另一只手已经拔出了匕首。

两个人翻滚起来,在枯叶和碎石之间纠缠着,他比她高大,比他壮,力气也大,她的动作更快,每一招都直奔要害,她把他的手腕折了过去,膝盖压住他的腰,把他整个人按在地上,匕首一下一下地刺向他的胸膛。

第一下扎在了锁骨下面,他闷哼了一声。第二下扎在了肋骨之间。第三下扎进了胸口,他抽搐了一下,没有叫出来。第四下的时候,他已经不动了。


沈星晚又刺了一刀,才停下来。血从那些伤口里涌出来,顺着他的伪装衣往下淌,把那些枯叶和树枝染成暗色。他的脸上全是血,混着油彩,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沈星晚趴在他旁边,喘着气。她休息了片刻,把匕首从尸体上拔出来,在他的伪装衣上擦干净了,收进空间,站了起来。她看着他旁边那支狙击枪,跟她的那支型号差不多,但多了一个消音器。她把它捡起来掂了掂,比她的重一些,但手感不错。

她把枪背在肩上,向上爬了一段,又向上跑了一段,直到站到了那道山梁的最高点。

她把缴获的狙击枪架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眼睛贴在瞄准镜上,慢慢地扫过下方的每一片树丛、每一道沟壑、每一块岩石。什么也没有。

整片山坡安静下来了,鸟开始叫了,远处有松鼠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她确认了,刚刚那个人就是狙击手,没有其他人了。她从山梁上跑下来,在一棵树上爬了上去,骑在一根粗壮的枝丫上,枪口朝下,盯着下方的情况。

陈队他们已经从掩体里出来了。两个人正把两个活着的特务捆起来,用绳子把手反绑在背后,勒得很紧。另外几个人在搜身,翻口袋、摸衣领、检查鞋底,动作很利落,一看就是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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