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富则莱茵金属,穷则永丰钢管!(第1页)

“马律师,你忘了FN赫斯塔尔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吗?”

“它可不是自由国的国有兵工厂,而是一家市场化运作的欧州军火商业公司。”

林默眼神犀利的说道。

“自由国军队自用,那属于国防性质,我不会触碰。”

“但只要FN赫斯塔尔公司敢把这把枪拿出来做商业展示。

无论是将这枪印在宣传册上向其他国家推销军火,还是拿它来拉拢商业订单,那都是妥妥的商业行为。”

“总之,只要他们敢卖,我就敢告!”

话音落下,整个会客厅都安静了。

那三位助理律师早已目瞪口呆。

马冬晓只觉得后背一阵发凉。

现在,他终于明白林默的全部计划了。

他这不仅仅是要赢一场官司。

这是要用民用专利的法律条款,活生生割掉FN赫斯塔尔公司几十年在全球军火市场上的商业信誉!

只要这把枪存在一天,FN就不敢把它商业化,除非他们愿意付给一家龙国玩具厂专利费!

太毒了。

不,是太高明了!

“林总……”马冬晓深吸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这一次,他看向林默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和尊重。

“这反诉案子,我们也接了。”

“我会动用律所的全部资源,帮您把这场跨国官司打赢!”

“马律师,我相信你的能力。”

林默笑了笑,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

“我们公司被对方污蔑,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这些抄袭别人劳动成果的企业却坐享其成,实在太过分了!”

“我打这场官司不只是为了我们农机厂,更是为了心中的理想和正义!”

马冬晓:???

三位律师:???

赵启辰:???

……

不得不说,马冬晓带领的金牌律师团队效率非常高。

在林默将所有相关资料交给对方后,迅速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申请。

同时将一份律师函直接发给了FN赫斯塔尔公司在比莉时的总部,以及自由国分公司。

前前后后,也就两天的功夫。

这就是为什么一般大公司都会十分重视法务部的原因。

有他们在公司就不用为了法务纠纷而耽误生产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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