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乱了芳丛(第1页)

前文再续,书接上回。

上回说到陈禺在城南救下一个叫平次郎小偷,两人在破砖窑中一番交流,陈禺立即发现砖窑外有人潜伏,然后出了砖窑,遇到一个使用一根奇门兵器的黑衣蒙面人。

黑衣蒙面人使用的武器,很像一根长枪,但有两个枪头,一个枪头和普通枪头一样在枪杆最前端笔直向前,另一个枪头也在第一个枪头根部处,垂直向外。两个枪头都有一尺多长形同短剑,而在第二个枪头的后方,对称处,还有一个拳头大的撞击锥,看似是正好和第二个枪头平衡重量。

陈禺之前未曾见过相类似的兵器,所以也激起了陈禺好奇心。两人绕着破砖窑追逐着你来我往地打了起来。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数招过后,陈禺已经看出那人的这件奇门兵器确实有些门道。两个枪头和撞击锥加上枪柄三者形成十字状,非常容易挡格敌人兵器,加上手柄有一定长度,如果对上一般的刀剑,使用着柄兵器的人确实能把敌人逼退至不能攻击到自己的距离,形成只有自己有效攻击,敌人无效攻击情况。

当然这些情况根本难不住陈禺,因为使用长柄兵器,代表着双手都要限制在自己的兵器上。但使用短兵器的陈禺只有一只手在握持绕指纯钢剑,另一只手随时可以发射飞蝗石。若论攻击距离的话,陈禺的飞蝗石要比黑衣蒙面人的奇门兵器远得多。

除了指控距离外,双手兵器比起单手兵器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挥动起来力量更强。在先秦就已经使用了杆秤,代表着那时候的人就已经知晓“本末钮星”,利用着手长柄的位置,就能让长柄武器拥有更强的打击力度,这也是刀剑类短兵器无法比拟的。但有得就有失,长柄兵器虽然在力量上获得优势,但短兵器在速度上却占据优势,在近身缠斗中,这也导致了,长柄兵器很难把打击力量用足。

所以用剑的半吊子,基本五六个人都打不赢一个用枪矛的。因为他们都被使用枪矛的对手控制了距离,让双方在枪矛最理想的作战距离交手。就算一起冲上去,也被人逐个击破。

但真正使用刀剑的高手,根本就不怕使用枪矛的敌人。当使用枪矛的对手要拉开距离,他们就把距离拉开到枪矛也够不着的地方,用暗器或者飞镖解决对手;反之如果枪矛的对手要近身,他们就近身到枪矛腾不开手脚的距离。就算使用刀剑的高手和使用枪矛的对手游斗追逐,那么在奔跑中更疲劳的那个肯定也是使用长兵器的那个人。

再加上,使用长柄兵器更容易受到地形,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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