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1崇祯四年五月。
陕北太阳毒辣。
延安府城外,喊杀声和撞木砸墙的闷响就没停过。
高迎祥的义军正跟孙传庭死磕,城池几度易手,土里里全是碎掉的甲片和烂掉的肉。
李自成蹲在战壕里,手里是一柄缺了口的破长刀。脸上的血污已经干成了壳,神情狠戾得像头饿极了的狼,盯着战场上的每一处风吹草动。
这一年,他二十五岁。
从米脂的放羊娃,到驿卒,再到铁匠,他本想安稳活下去,可这大明朝没给他留活路。
丢了饭碗,欠了富绅的债,被锁在枷里晒得半死时,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现在这世道,不杀人,就得被杀。
跟着舅舅高迎祥混了半年多,他一直很稳,甚至稳得有点低调。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队长,没背景、没名望。
想在这一堆人精里站稳脚,除了比别人更狠,还得比别人更会玩命。
每一次冲锋,他都冲在最前面,刀锋卷了刃就换一把,身上的伤疤是他的勋章。
高迎祥看在眼里,心里虽然觉得这外甥是个猛将苗子,但也就止步于“猛”了。
毕竟,在这位初代闯王看来,打仗靠的是人多势众,而李自成,还处在“平平无奇”的阶段。
直到——
五月下旬,义军战局瞬间崩盘。
孙传庭不是善茬,他一边死守延安府,一边暗中撒出一支精锐,绕到了义军后方,直扑粮道。
这波要是被掐断了脖子,高迎祥这几万号人全得变成饿殍。
义军大营里,气氛压抑得让人窒息。
平时吹牛一个顶俩的诸将,此刻全成了哑巴。
孙传庭的秦军?那都是狠角色,谁去谁送死。
“闯王,末将愿领五百弟兄,去守粮道!……”
“守不住,我拿头来见!”
李自成坚定地站了出来,透着一股子狠劲。
满营哗然。
都觉得他想出名想疯了,五百人去挡一千五百官军?
高迎祥盯着他看了半晌,牙一咬:
“好!再给你两百骑兵,务必死守!等我破城接应你!”
李自成没废话,行了个礼,起身带人就走。
他心里当然清楚,这波风险极大……
……
赶到蒲城北乡时,李自成并没急着摆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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