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搬(第1页)

刘氏认罪那天,是大伯父沈大宝搬家的前一天。

搬的方向是从镇上往村外,往虞城以北。虞城以北有一个姓周的小地主,周家后厨需要人,沈大宝去做厨子。他做了大半辈子庄稼人,庄稼人做厨子,手上的茧磨在锅柄上的力是够的。他以前在村里时是祖母身边的厨子,祖母的饭是他做的,做的饭是沈家所有孙子孙女里最合祖母胃口的。

但他去不是因为合祖母的胃口,是因为他在镇上待不下去了。他的生意是给孙记豆腐铺送货,孙记关了,他没了主顾。货压在家里,是去年跟刘氏从农户手里收的黄豆,收价七文一斤,他当时想等涨到十文出手。没涨。等了一个冬天等到春天,倒春寒把豆价砸到五文。一进一出每斤亏两文。他亏了,欠了,欠的是跟邻村张屠户借的五两本金,月息一分。

他撑不住。

他走不是因为刘氏。刘氏砸缸的事他不知道,真的不知道。那天他在镇上周家后厨做了一道红烧肉,周家老太太用筷子夹了一块说糖要减半,他说好,改火候改糖,改了一个时辰老太太才点头。他点头的时候不知道他媳妇在青石村砸了他侄女的缸。他是第二天才知道的,镇上翠花婶在井边洗衣服时跟人说的,说的时候声音抬得很高,高到他在周家后厨都能听见。

他没去县衙。他在县衙门口站了一阵,没进去,走了。走的时候往北,往北是府城方向。他不是去府城,他是在路上想了一阵,想完了,回头去了周家,跟周家老太太说,后厨的活他接了,接的条件是先支一个月工钱。

周家老太太给了他五钱银子。五钱银子加上刘氏赔的三两,他够还张屠户一部分债。剩下的,他慢慢还。

他走的那天早上,女儿沈青芸站在院门口,眼睛是红的,红的程度不是哭,是没哭。没哭的眼睛比哭的更红。他没看青芸的眼睛,看的是她的脚,脚上穿的是他去年给她做的鞋,千层底,打了三天,底是青芸从祖母那里求来的麻。鞋的底还是白的,没穿过几回,新。

爹——青芸叫他。

他没回头。他走了。

走的时候背是直的。他从来没在祖母面前直过,但他走的时候直了。直了不是认输,是他有了新的事做。一个庄稼人做厨子,手上的茧够,灶台前站得住,火候改得了,糖减得了,这些他都行。他行的事换了一种地方做,不是在祖母的灶台上,是在别人的灶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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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禾站在村口送他。

牛车是她借的,孙老汉的,今天孙老汉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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