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县丞坐在东厢房太师椅上。门开,这是他十年来的习惯,门不全开,不让外面的人一眼看清他坐的方式。
太师椅红木扶手上有他左手的指印。五根手指五道槽,最深的是食指,半寸。半寸是十年审案时握出来的,每次要下判断,他的食指就在扶手上握紧,握了十年,握出了一道沟。
沈青禾到东厢房门口时是巳时。何县丞刚审完一桩地界案,额角有一层薄汗。汗在眉骨上停了一息,滑到鬓角。鬓角灰的,比头发深一分。
何县丞。她站在门槛外。
沈姑娘。何县丞的声音比上次审刘氏砸缸案时平了。不在审案的时候,他的声带是松的。
递状子。
她把账本放在门槛正中,封皮朝上。
何县丞站起来,走到门口,拿起账本。翻到最后一页。
他抽出状子,三折,竖折,府城粮行折法。他在府城做过师爷,看折痕就认出来了。展开纸,指腹在折痕上停了一息。纸的纹路,竹浆的,比木浆细。县学用的纸。
然后他看了字。
他的眉骨停了。停了两息。
字是毛笔写的,工整。每一个字的收笔都有回锋。回锋的尾尖留了圆点。圆点是何教谕教了三年的结果,收笔如射箭,箭到靶不破就收,不急不慢,稳。稳才有圆点。
何县丞认得这种字。他和何教谕是同年秀才。考场上,何教谕的字比他的好。好的方式就是回锋,何教谕写出了圆点,他写出的回锋是尖。尖是收了,但没稳。
何教谕的学生。
我弟弟,沈青谷。
何县丞的下牙露出来了。他笑的方式不是嘴角,是下牙,下牙比上牙宽一分。笑在下牙。
好字。我看了十年状子,比这个字好的不超过三份。三个师爷,写了二十年。他把下牙收了,不笑了,看状子。
民妇陈门张氏,状告小叔陈某,强嫂。嫂身伤在案。
他从看到,又从看回。看了五息。他在找三证。人证一个,不够。物证是身伤。身伤在案。
沈姑娘。嫂告叔须有三证。你的状子里人证一个,物证是身伤,书证是状子。三证只有两证——
何县丞。身伤即证。大明律的条——有伤在身,身伤即证,不须取。
何县丞的眉骨又停了。他在想大明律那条。何教谕在左传注里旁引过。他记得。
他停了三息。东厢房里只有他食指在扶手上握紧的声音,红木的槽,食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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