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的妻子呢?那个陪他吃了二十几年苦的女人,也要跟着他死吗?
陈太医的脑海里浮现出妻子的脸。
二十几年,她跟着他搬了三次家。第一次是从那间漏雨的茅屋搬到太医院后面的小院子,她说“总算有个像样的厨房了”;第二次是从小院子搬到更大的宅子,她说“孩子们终于不用挤在一张炕上了”;第三次是从宅子搬到现在这处带花园的府邸,她站在花园里看了很久,说“这要是咱们老家的地,能种好多菜呢”。
这样的女人,要跟着他死吗?
他的孩子呢?
女儿刚定了一门亲事,对方是翰林院编修的儿子,门当户对,日子都看好了,明年春天就要过门了。前几天女儿还拉着他的手说:“爹,到时候您得亲自送我上花轿,您可不许哭。”他笑着说“爹不哭”,可转身还是红了眼眶,那是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闺女啊,从那么小一个粉团子,长成了如今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他还没看够呢,就要嫁作人妇了。
大儿子和二儿子一样的倔脾气,一样的认死理。
他的老母亲呢?
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门口晒太阳。老太太耳朵背,跟她说话得扯着嗓子喊,可她从来不嫌烦,总是笑眯眯地看着你,点着头,不管你说了什么,她都回一句:“好,好。”
这些人,都要跟着他死吗?
他救刘胤,崔明月就杀他全家;他配合崔明月,刘胤就死在今晚。
一条命,对一百三十二条命。
皇帝一人命再贵,也贵不到如今坐在这里的皇后吧?
皇权,一横一竖,只有活着的人才有资格书写规则。
他知道这是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
可不管怎么找借口,可事实就摆在那里。
他还是选择了不救,他作为最后一个有能力救皇帝的人。只要他拿出银针,只要他扎下那十三针,哪怕只能让刘胤多活三天,那也是三天。
作为医者,他想救活自己手下的每一个病人。这是他穿上这身官服时对自己许下的承诺,是他行医二十几年一直恪守的信念。
他记得自己第一天进太医院的时候,对着药王孙思邈的画像磕了三个头,心里默默发誓: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誓言还在耳边,画像还在墙上挂着,可他的人,已经做不到了。
因为他先是他孩子的父亲,他妻子的丈夫,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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