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僵!僵!僵!(第1页)

我差点惊呼出声,眼看着就在离我们二三十步距离的草丛中,探出了一颗头颅。

看着像是一颗人脑袋,却没有多少头发,脸上还稀疏的长着半寸来长的白毛,一双眼睛血红血红的发着光,鼻子塌陷好像没有鼻梁骨一般,一口小白牙向外翻着颗颗锋利如刀。

此时我已经能够确定,那股血腥的味道正是从它身上发出来的。由此可见,除了我们横穿葛家屯的那一小段时间外,它一直跟在我们身边,时远时近,现在终于现身了。

让人心惊的并不是它那抽象画一般古怪的脸,而是它身上发出的一股凶戾之气。

我们几人都能清晰的感觉到,这家伙对鲜血有极其强烈的渴望,双目中散发着毫无感情的暴虐气质,甚至有一股及其明显的对生命的蔑视和仇恨。

看到这么个东西,不知怎么就使人生出一股打心眼儿里畏惧、厌恶的感觉,怎么形容好呢?就是觉得这个东西根本不应该存在!一定是某些地方搞错了,才会生出这么一个玩应儿来。

好吧我承认我以前一直认为“存在即合理”,“客观存在的事物”不论人们是否能够接受,都是事实,也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以至于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论者。

但看到了这个东西,却给了我一种非常强烈的感觉,这玩应放在哪儿都不合适,根本就是一个多余的、没道理的、完全不可理喻的东西。就算将其放置于修罗地狱都显得有些画蛇添足,因为即便在人们能想象到的最惨烈的环境当中,这家伙也不会感觉到痛苦,并会一如故我的去毁灭一切它能毁灭的东西。

凶灵杀人可能是因为执念、可能是因为怨气,但眼前这东西什么都不为,就是要毁灭一切,就是要用它的利齿将一切都撕碎、屠戮殆尽——这就是自然界的“一愤青”啊!

那东西与我们三人对视了几秒钟,像是在寻找进攻的时机,又像是在选择猎物。

它不动,我们也不敢动!但这种局面没能维持多久,那东西突地从草丛中站了起来,却是四肢俱全,身上挂着一些破破烂烂早已分辨不出颜色的东西,倒有七八分像是衣服。裸露在外的部分同样是长着稀疏的白毛,透过白毛能看到惨白的肌肤,给人一种滑腻腻的感觉。

这家伙tmd是个人……呃……或者说曾经是个人,当它站起来的一刹那我就有了判断。之所以用“曾经”这两个字,是因为任何人都不会认为这东西现在跟人有半点关系,不但算不得人,就连尸体都算不上,只是一个不应存在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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