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巳,徙秦州驻泊都监、右侍禁、合门祗候李纬为泾原路管勾招抚蕃落公事。纬,纮弟也。
诏河东诸州所籍强壮,若雇人自代者,复其身。朔历云:仍以所招到勇斗兵士改作禁军,隶宣毅指挥,今附。
庚午,以右班殿直、西京等处都巡检使谢云行为合门祗候。初,云行为渑池县尉,捕杀军贼李士忠等三人,身被数创,补三班奉职,为巡检,言者以为赏薄,乃迁右班殿直,为都巡检,仍赐银百两,至时又加职焉。
诏河北、河东近经霖雨,恐城壁垫坏及甲铠、弓弩损湿,其令转运、安抚司点检完葺;及所部有衰疾不任职者,选吏代之。
又诏陕西自兵兴以来,多法外从事,自今情理与本法不类,杖以下罪听之,其自入徒流或加刺配者,须奏听裁。
辛未,赐河北、河东路戍兵岁满未代者缗钱。
乙亥,中书、枢密院言陕西缘边蕃部归降者,多在蕃官帐下,请令部署司察其向背者徙家内地,给闲田以处之。奏可,始从田况议也。况议在五月。
是月,元昊寇麟、府州。
◎注释
〔一〕俘获数千计“数”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二三赵珣传补。
〔二〕静边原作“近边”,据同上书改。
〔三〕入内内侍省都都知原脱一“都”字,据下文及宋史卷一一六职官志补。
〔四〕凡中外官任“官”原作“守”,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九官制沿革上改。
〔五〕永着甲令“甲”原作“申”,据同上治迹统类改。
〔六〕未离襁褓“离”原作“立”,据宋撮要本、阁本改。
〔七〕约束人数“束”原作“立”,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九官制沿革上改。
〔八〕伏乞特差近上臣僚“伏”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九〕尤加约束“加”原作“如”,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〇〕大紊纪纲原作“大纲紊绝”,据宋本、阁本改正。
〔一一〕中人佞人阁本同。宋本、宋撮要本作“中有佞人”。
〔一二〕又荐原作“又奏”,据宋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一三〕赠皇长子为太傅“太傅”上原衍“皇”字,据阁本及宋会要帝系一之三六删。
〔一四〕必妄“妄”原作“佞”,据编年录卷四改。
〔一五〕上谓夷简曰“曰”字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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