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3 节 初创公司股权分配的原则(第1页)

创办一个公司不是一个人包打天下的时代了,所以一定要找一些同行人、同路者作为合作伙伴,作为共同创始人一起来创业。是不是我们找的人越多越好呢?答案显然不是,应该找什么样人的来去作为我们的股东呢?

我们在以前也探讨过这个话题,今天我想跟大家强调的是,作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首先他必须实际出资,也就是去出钱,不能够给干股,不能够有折价入股的这种情况。当然有的时候因为你要依托于某一个特别重要的技术来创业,可能是知识产权折价入股,这是小概率事件。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出资人都想成为股东,都必须现金,真金白银的出资入股,如果有允许这种折价入股的,我认为只应该允许有种核心的技术甚至是核心的专利,而技术能力并不能作为折价入股的理由。例如说一个技术专家,是一个非常好的程序员,以他的这种能力来折价入股,我认为这是不行的。除非是以他的成果折价入股,这是可以考虑的,

所以创业公司股权分配的第一个原则就是所有的股东都必须真金白银的实价入股,必须出钱。

第二个原则,就是如果你出得起钱,作为创始人,我认为你应该尽可能占多的比例,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看苹果公司初期,包括 FaceBook 公司初期,两个联合创始人他的股权比例甚至达到 90% 比 10%,我记得乔布斯当年应该是 90%,另外一个他的联合创始人好像只有 10%,包括微软比尔·盖茨的持股比例也相当高,另外位艾伦比他要低很多。

为什么要这么样去设置呢?就是在公司长期发展的过程中要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各种各样的困难。这个时候他是需要一个主心骨的,如果说几个人的股权比例都都差不多,在公司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非常普遍的现象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变化,也许我们现在的股东中间就离开了或者产生意见分歧,大家就掰了,也许我们需要引入新的股东,这些都是必然现象。在现在,我们无法预知未来我们可能会遇到的情况,我们唯一知道的是,当我们遇到各种各样情况的时候,真正能够坚持,能够坚定地去不改初心的只有个大股东,只有最大的创始人,所以在我们没有看清楚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的财力能够支撑,我建议实际的创始人应该持股比例更高一些,宁缺毋滥,如果没有合适的股东,我们就把股份比例拿在自己手里,而不是随便地降低标准,把它分配出去,因为股权如果在创始人自己手里,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他遇到合适的股东他可以去稀释自己的股权,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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