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公海食人案(与洞穴奇案)之一:法律对文明之外新社会契约的管辖权探讨(第1页)

你好,我是詹青云。

我们这个节目呢,很多次提到社会契约这个概念。

当人们走到一起,签订社会契约,制定共同生活的准则,我们就进入了现代意义上的法律社会、法治社会。在那之前我们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所遵循的只有自然法。

自然法这个概念,不同的派别对它的解释截然不同,但是它并不是指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自然法则,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样的自然法则。自然法指的是人用自己的理性所推导出来的一些基本的原则。

在我们今天已经普遍进入法治社会的世界上,还有没有人,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受自然法的约束,而不应该受到文明社会的法律的约束?

有人认为在特殊的情况下是有的。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前几年李安的一部电影叫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在这个电影里,少年派,一个印度少年和他的家人,他们在乘船前往加拿大的旅途之中遇上了海难,少年派被丢上了一艘载满动物的救生艇,因为他们家本来就是开动物园的,把很多的动物都运到加拿大去。

于是这个少年派就和斑马、猎狗、红毛猩猩以及一只叫理查·帕克的孟加拉老虎一起被抛到这个救生艇上。经过了漫长的奇幻的漂流,最终获救。当日本海运公司的人来到了派的病床前,了解发生了什么时候,派说出了这个故事的动物版本,他说猎狗杀掉了斑马和猩猩,而孟加拉虎杀掉了猎狗,从此他少年派就和孟加拉虎一起漂流。

直到上岸的那一刻,这只老虎、他最好的朋友,头也不回地离他而去。

海运公司的人并不相信这个故事,而一再要求他说出真实的版本,于是少年派说了这个故事的人类版本。

所谓的斑马和猎狗,其实是厨师跟水手,厨师杀掉了水手又杀掉了派的母亲,于是派杀掉了厨师。猎狗是厨师,斑马是水手,猩猩代表母亲,而老虎,这个所谓跟他一起漂流的孟加拉虎,其实是少年派本身,他的一个投射,他身上的兽性,本能的一种投射。

当然无论是前狼才前来采访他的作家,还是海运公司,最终都接受了用动物的版本去申报,而没有接受残酷的人杀人的版本。

当然我觉得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电影,关于这个老虎到底象征着什么?有很多的讨论,一般会认为这是老虎象征着人身上的兽性本能。

当少年派漂流到岸得救之后,这只老虎就离他而去,他又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怀抱。

而对老虎的离去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