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詹青云。
那我们这段时间讨论了那么多的案例,我觉得可以总结一下,刑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杜德利案,给人一个最大的启示,洞穴奇案是杜德利案的一种延伸讨论,就这个案子激发了后来的很多讨论,就是去问我们惩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这个社会惩罚杜德利、斯蒂芬,这样的人是不是真的有意义?
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在一个特定的时空之下发生的。他们并不是真的想要暴力犯罪,伤害他人,吃人恶魔,他们不是这样的人。一旦他们回到文明社会,他们就会恢复文明社会人的状态,很难想象他们在文明社会当中还会这样去做。
就像少年派,当他飘到智利的海岸得救之后,他是看到那只老虎头也不回地离他而去。
在特殊状态之下被激发的兽性也就从此收敛了。
社会是不是仍然值得去惩罚他们的所作所为?我们这个时候又会想起张扣扣,对吧?
他确实是杀了三个人,可是他的所作所为是有特定的目的的。他并没有杀掉王家的老人和小孩,他是杀掉了三个跟当年致死他母亲的这个案子有关联的人。所以这是一种特定的情况之下被激发出来的这种杀人的欲望。
社会惩罚这样的人是不是真的有价值?我们要回答这个问题,当然是要问刑法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们之前已经零零星星的谈过,我们今天来做一个总结。
功利主义
关于惩罚的理论分成两个大的派别,第一个派别就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大家应该很熟悉了,他被不止被用在法律,它主要被用来用在经济学里,用在政治学,用在社会学里。功利主义认为所有的政策,它的终极目的就是最大化一个社会当中的幸福。Happiness 为最大人数制造最大可能的幸福。
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杰利米·边沁,英国的一位理论家,他也借由他的功利主义来论述法律的基本原则,就是法律的目的,基本上就是最大化社会当中的幸福。
所以惩罚并不是一件好事,惩罚是一件带来痛苦的事情,可是如果惩罚能够通过用小的恶去遏制更大的恶,这个刑罚就是值得的。
边沁同样认为每一个个体在他思考要不要去犯罪的时候,他也是用功利主义的方法来思考犯罪的。就是他会衡量犯罪给他带来的好处,给他带来的快感也好,给他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好,他同时会衡量他被逮到的可能性和他被逮到之后所要付出的代价。所以一个社会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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