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南有嘉妤(第1页)

我的青梅竹马成为了明星。

而我家道中落成为了工作只为还债的落魄打工仔。

分手后,他站在舞台中心发光发热,我朝着自己的还债目标努力奋斗,打算创造自己的专属《致富经》。

直到某天发现他一直在原地等我——等我强大到愿意再次跟他在一起。

我才发现:

原来爱有深浅,不分贵贱。

要鼓起勇气,才会有双向奔赴的爱情。

01

「咚咚咚。」

我怀里还揣着几个牛奶瓶,这是我第 1167 次敲响他家的门。

门随着「吱」的一声开了,一位穿着深蓝色 T 恤白色裤子的男孩子走了出来。

「许嘉颜!」

这也是我第 1167 次在敲响他家门后喊他的名字。

「快喝我刚热好的牛奶!」

见他出来,我将自己怀里的几个牛奶瓶一骨碌全倒在他手上。

彼时我们十六岁。

而初见他,却是在我六岁的时候。

那时我们刚搬新家,而我则是在某个漫不经心的午后,透过那个爬满一种不知名花的铁栅栏,看到了他的身影。

他家前面有一个小院子,种满了好看的花,可以看出房子的主人偏爱花艺,喜欢浪漫。

而他在浇花。

透过栅栏,躲在一个不易发现的小角落里,就能轻而易举地窥探他的一切。

六岁的时候,已经能够记住很多事情和人了。

02

那时候正值初春,气温刚回暖,还带着冬天的寒凉。

他套着白色的毛衣,黑色的裤子,黑白相间的鞋,在浇着院子里我依旧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我看呆了,如呆头鹅那般站在那里,欣赏他行云流水般的动作。

他最后好像发现了偷窥他的我,因为我看到了他朝我看过来时颤抖的眼睫毛和带着一丝淡漠的眼睛。

然后我看到,原本有些淡漠的他,给我了一个浅浅的笑容。

从那时我就觉得他,温柔且具有浪漫气息,虽然这些词是我后面才学会的。

但那天风和日丽,那天微风徐徐,那天绿色葱郁,那个人带着令人向往的生活气息,从此顽强地盖在了我脑海里。

03

许嘉颜,他真的好帅啊。

自从上初中有了审美后,我开始以各种名义去他家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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