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虽说穿越了,但本色不能忘(第1页)

“少爷这身打扮真是没说的,走在街上,肯定要迷死一干妇人!”

杨温身边的忠仆李成带着仰慕的神情,在旁猛拍马屁。

杨温站在青铜大镜前,任由两个俏婢整理着衣饰,笑呵呵地道:“小成子,你是越来越会说话了!”

这李成是两个月前杨温在大街上捡到的,当时他饿得快死了,杨温看他可怜,就把他带回杨府。

到了杨府后,这李成倒也机灵,办事很合杨温的心意,就让他做了自己的贴身随从。杨成感念杨温的救命之恩,对杨温忠心耿耿,鞍前马后的,让杨温很是满意。

“这都是少爷教导有方,小人哪会说什么话。”听杨温夸奖自己,李成受宠若惊,连忙答道。

“少爷?呵呵……”

杨温看着镜中的自己,心中有些感慨,来这世界这么久,还真是越来越习惯现在这个身份了。自己原来是谁,将来有一天会忘了吗?

“走吧!”一切准备妥当,杨温便对李成道。

“是,少爷!”李成连忙跟在杨温身后。

走到大厅,自己的便宜老爸杨百岁,便宜老妈王氏正在厅中说话,一众丫鬟们簇拥在二人身边。

便宜老爸杨百岁是个矮胖的人,留着两撇鼠须,一身的丝绸衣裳,帽上镶了颗大大的名贵白玉,一身典型的商贾打扮。便宜老妈王氏则是个很有富态的人,长得圆圆滚滚,和和气气的。见杨温出来,二人的目光都关切地看向杨温。

“爹,娘,孩儿去蟋蟀馆场了。”杨温对二老道,这段时间接触下来,不管怎么说,杨温对两个便宜二老多少有了些感情。

便宜老爸杨百岁抚须微笑,对杨温连连点头。这段时间儿子的表现让他很是满意,以前的儿子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只会吃喝玩乐,一点正事也不会干。简单的说,就是属于只会出,不会进的败家子类型。

一年前不知怎么回事,儿子突然象变了一个人似的,虽说还是花钱如流水,但花钱的同时,却也会赚钱起来,人也变得比以前精明不知多少倍。

这不,前段时间他搞了个什么蟋蟀馆场,现在在江都城可是炙手可热,日进斗金,不知羡慕了族中多少人,现在自己在家族中说话的声音也大起来。以前因自己儿子,及自己是族中远房的缘故,自己在家族中可没少受气。

王氏则是道:“儿啊,早去早回,莫累坏了身体!”

对这个儿子,王氏也很是满意,比起以前,自己这个儿子可是懂事多了,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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