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穿书-地狱开局(第1页)

刺耳的刹车声响起,赵志刚飞了出去。

剧痛袭来的前一秒,他还在心里骂骂咧咧——这单超时要扣五十,今晚又得啃馒头。

再睁眼时,赵志刚发现自己躺在土炕上,茅草屋顶、墙上还糊着报纸。

这不是自己那间月租八百块的城中村。

无数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猛地冲进脑海。

接收完记忆的赵志刚,眉毛一挑。

他居然穿书了。

现在是1974年。

白山脚下,杏花村。

自己穿到年代文里,成了同名同姓的炮灰男配。

原主赵志刚,十八岁,村里有名的混不吝。

好吃懒做,偷鸡摸狗是家常便饭,十里八乡没人待见。

他盯上了京市来的女知青陆雨薇,仗着几分蛮力,三天两头去知青点堵人。

有一天,陆雨薇去河边洗衣裳,脚下打滑掉进了河里。

赵志刚会水,但他愣是等陆雨薇呛得半死,才慢悠悠跳下去救人。

救上来后,赵志刚这浑蛋抱着浑身湿透、意识模糊的陆雨薇,在河边就耍起了无赖。

“我救了你,你就是我的人。刚才摸也摸了,看也看了,不嫁我,我就去公社说你勾引我!”

陆雨薇是城里来的姑娘,脸皮薄,被他这么一威胁,又怕事情传出去毁了名声,半推半就嫁了。

可婚后的日子,是地狱。

赵志刚不仅是无赖,还家暴,喝醉了就打人,输了钱就抢陆雨薇的口粮去卖。

陆雨薇怀过一个孩子,却被他一脚踹在肚子上,流掉了。

没过半年,原本水灵灵的姑娘病死在了漏风的土屋里,临死前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两年后,陆雨薇的大哥陆宣明平反回城,成了大人物。

他找到杏花村,知道妹妹的遭遇后,当场红了眼,把赵志刚揍了个半死。

又过了几年,严打开始,赵志刚因为偷生产队的牛被抓。

陆宣明没露面,只是托关系递了几句话。

最终,罪不至死的赵志刚,愣是被按了个惯犯累犯,情节恶劣的罪名,判了枪毙。

这是什么地狱情节。

原主就是个纯粹的人渣,死得一点不冤。

赵志刚一阵无语,可他兢兢业业送外卖,没招谁没惹谁,凭啥要替这浑蛋挨枪子?

不行,必须改!

他可不想年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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