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已经几乎没有人去做自己的独资公司或者是开夫妻店了,都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也就意味着说都会有几个股东一起来合作做一个公司。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成什么样是比较合理的?
我亲身经历的两个股权设计的极端,一个是蓝色光标,五个创始人每人 20% 均分股权,另外一个是恒基伟业,就是大股东占到 70% 以上,比其他六个股东加起来的总和还多很多,这两种股权结构,我认为都不是最合理的股权结构。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是最合理的呢?
首先在股东人数上,我的观点是初创公司股东人数不宜过多,以三到五个人为最好,如果股东只有一两人,基本上相当于一个人自己在创办企业,或者说两个股东一旦产生意见分歧,其实两个人之间是很难协调的。股东人数过多也不好,沟通成本加大,很难协调,因为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所有最重大、最关键的问题还是需要每个股东来表态的,尤其是在中国的《公司法》之下,企业的 IPO,并购、重组、清算都几乎需要所有的股东都统一,就往往会出现股东中的「钉子户」,就是一件事情绝大多数股东都同意了,但是极个别的小股东他不同意,不签字,阻止公司的一些重大的决策,所以股东人数不是越多越好,尤其是对于初创企业来讲,股东人数多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埋了很多隐患,因为初创公司要想长大成年,过程中肯定就需要经历很多的考验,做出很多重大的决策,这个时候如果股东有分歧就麻烦了,所以股东的人数,初创公司以三到五人为最好。
第二个问题,什么样的股东对公司发展重要?初创公司把股东人数搞多,往往是通过众筹等等方式,就是每个股东出的钱都很少,占的比例也很小,这样的话凑起来的股份,凑起来的一个资金。这样做的一个很大的坏处,是每个股东的实力都很弱,都不能够解决公司发展的根本问题,或者在公司想有所倚仗的时候都倚仗不上,但是他又是股东。
对于初创公司来讲,他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需要股东超出他的义务来对这个公司提供支持,如果每个股东都说我对这个公司的义务就以我的出资为限,这个公司是无法度过它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的考验的。我自己就有亲身的这种经历,每个公司都一样,如果股东不愿意超出自己的法律上的义务来去支持这个公司,这个公司很可能就把握不住它的重大的发展机会,或者度不过他遇到的这种坎儿,而小股东如果他占的比例很低,他不会有一种主人感,不会把这个公司当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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