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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节 初创公司期权分配原则(第1页)

股权和期权虽然都是公司的股份,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明确的差别的,股权是从你出资天起你就拥有确权的公司股份,只要你出了资,股份在你的手里,任何人都不可以去剥夺,哪怕有一天你离开了公司,这个股份也是你的。当然如果股东之间另外有约定,其他的股东或者公司是可以从你手里边按照约定的价格把这个股权买回来的,这是股权。

股权的分发要非常的慎重,而期权相对要宽松一点,因为所谓的期权就是确定一个成本价格,然后把一定的股数授予给获得者,他一般来讲要通过四年分期拿到,每年到年底的时候如果达成一定的目标,他就可以拿到其中的 1/3,只要他支付了约定的期权成本,他就可以获取这个期权。当然在约定的时间内,他如果不去认购就会去放弃,所以这是一种更加灵活一点的类似于股权的这种激励方式。

它可以扩展到更广阔的范围内,如果说一个公司拥有股权的人可能只有十几人,几十人的话,拥有期权的人有可能是几十人、上百人甚至一两百人。但是期权也不是不讲究发放方法的,如果期权的分发方法得当、合理,他就会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如果不得当、不合理,反倒会适得其反。

初创公司的期权应该如何分配呢?我给大家讲几个原则。第一个原则,不要全员分发,有人认为公司应该全员持股,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股权和期权都应该是公司里边极少数的优秀分子所享有的,如果按照传统的 271 原则,也就是一个公司里边大概只有不到 20% 的人可以享有期权,至于享有股权的人就跟这个公司经营人员有多少其实关系并不大了,所以期权的派发一定不能够搞大锅饭,不能搞平均主义,不能够搞见者有份。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跟你发放期权的目的相关,你发放期权的目的是什么?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你想通过发放期权来降低支付的工资的成本,我认为这个是不可能通过发放期权方式来降低的,如果你想让这个全员来分享公司的胜利成果,来提高大家的收入,提高大家的这个收获,这个理由我认为在早期派发期权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公司早期远没有到成功的一天,未来的风险还很大,他还需要很多人努力地奋斗才有可能成功,所以在这个时候你就预知了未来可能成功的成果来分派给大家,这是价值不大的。而分派出去之后,就意味着你未来再新引入人你可分派的期权就减少了,如果真的到了公司有成功一天,我认为应该给全员派发一个大红包,是成功之后的一个红包,而不是在起步期的时候就把未来成功之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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